1995年,我市在制定“九五”经济发展规划的同时,确定了创建港城文明的目标,全面实施育人、基础、窗口、平安、文化、绿化、净化、美化“八大工程”,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有序推进、全面发展。
2002年4月,宁波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,首次提出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的目标。2003年5月,宁波市又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,进行具体部署。紧接着,宁波市又根据中央文明委有关文件精神,成立了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、行为规范与社会风尚等八个创建工作专业组。随后,各专业组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查找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提出整改措施,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。
宁波市已相继获得了全国双拥模范城、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、国家园林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等十多项荣誉称号,多年来一直在坚持开展的创建文明机关、文明行业、文明家庭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,都为此次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扎实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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