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唐慧卿)按照市委年初的部署,今年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第一、第二阶段已经结束。记者昨日从市效能办获悉,机关效能建设目前取得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效。
机关效能建设成效体现在五个方面:
机关工作的效率有所提高。据抽样调查,在承诺件办理上,60%的项目提前办结,在联办项目上,办理时间比原来缩短了近三分之一,“事难办”问题的解决取得了初步的成效。
行政行为得到逐步规范。全市各级在机关效能建设中查找问题6527件,已解决5194件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,全市各级清理部门文件6747件,取消许可(审批)事项1123件,内部审批事项(项目)下放161件。
加强了会议、文件、简报的管理,会议时间、规模有所压缩,对简报、统计过滥的情况进行了初步治理。据不完全统计,全市减少文件4695件,减少简报数1286件,会议经费1至10月比去年同期减少347万元。
机关作风有了新的改进,出台“四条禁令”,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规章制度。市、县两级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受理效能投诉2541件,已办结2077件。全市有131名机关干部因纪律涣散、效能低下、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受到诫勉、待岗等处理,15人被辞退、解聘。
群众关注的“看病难、上学难、行路难、停车难”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,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得到了进一步重视,有的已经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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