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4年4月4日,国务院批准宁波市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全国14个沿海港口城市之一。
1986年12月8日,宁波被评为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”。
1987年2月24日,宁波成为计划单列市,享受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。
1988年,宁波进入“全国较大的市”行列。
1990年,宁波进入“中国综合城市实力50强”,“首批投资环境40优城市”。
1999年,宁波被评为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,授予“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”称号。
2000年,宁波被评为“全国卫生先进城市”。
2001年,宁波荣获“国家环保模范城市”称号。
2002年,宁波荣获“首批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市”称号。
2003年,宁波荣获“中国人居范例奖”。
2004年,宁波被命名为“国家园林城市”,授予“国家卫生城市”称号。
2005年10月26日,宁波被评为“全国文明城市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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